關于做好2020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在職研究生信息查詢網 來源:在職研究生信息查詢網 上傳時間:2020-04-14
本文關鍵詞:關于做好2020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為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教育領域綜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培養更多創新型、緊缺型、復合型國際化人才,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設立“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我校目前有“能源科學與工程”、“中美生物及能源納米化學”、“智能網聯汽車”、“高性能計算”四個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獲批立項。為做好我校2020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的選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一)項目簡介
序號項目名稱選拔專業選拔類別及人數國外留學單位
1能源科學與工程創新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電氣工程
土木工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名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名美國伊利諾伊理工大學
英國利物浦大學
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
德國多特蒙德工業大學
丹麥科技大學
2中美生物及能源納米化學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化學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8名美國西北大學
美國塔夫茨大學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美國凱斯西儲大學
3智能網聯汽車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機械工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博士后,共3名英國諾丁漢大學
美國西北大學
美國伊利諾伊理工大學
冰島大學
4高性能計算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4名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名美國伊利諾伊理工大學
美國天普大學
美國田納西大學
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
(二)選拔類別
1、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擬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為準。資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資助期限為6-24個月。
(三)資助內容
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申報及派出時間
2020年度人選錄取工作共有兩批,各批次正式網上申報時間為:
第一批:5月20-25日,主要針對2020年12月底前派出人員;
第二批:10月20-25 日,主要針對次年派出人員;
(五)申報要求
1、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
(六)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專欄
專欄網址:h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60
二、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二)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三)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應為我校在籍非定向的應屆本科生或者碩士研究生;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應為我校在籍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申請時外語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2.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各語種要求如下:
英語(PETS5):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德語(NTD):筆試總分65分(含)以上;
法語(TNF):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
日語(NNS)/俄語(ТЛРЯ):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5.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6.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入學通知書(正式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外語水平證明材料中應注明外語考核方式、時間、結果等信息。
三、學校選拔工作日程
時 間步 驟具 體 內 容
2020年5月前;
2020年10月前;聯系國外大學和導師申請人員查看項目選派通知,確定是否有資格申請。
申請人聯系國外大學和導師,取得外方正式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準備申請材料。
2020年5月8日前;
2020年10月8日前;向學院遞交材料申請人按項目通知中的清單和要求準備材料電子版掃描件,每個申請人打包,命名方式:院系-姓名-留學國家-留學身份,遞交學院初審。
2020年5月14日前;
2020年10月14日;學院評審、推薦學院組織創新項目中外合作雙方評審專家組,對項目申請人員進行評審,學院填寫推薦匯總表,將推薦名單(蓋章掃描版)和申請材料(電子版掃描件)報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0日前;
2020年10月20日前;學校審核、確定推薦名單研究生院審核申請材料,確定學校推薦名單并網站公示。
2020年5月20日-25日;
2020年10月20日-25日;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申報、學校審核提交通過學校評審的人員登陸“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http://apply.csc.edu.cn)完成網上報名。
研究生院審核網上報名信息,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請材料。
2020年6月;
2020年11月;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錄取國家留學基金委進行材料審核,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并公布。
2020年7月起;
2020年12月起;派出手續辦理1.簽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獎學金專用銀行卡,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等。
2.聯系教育部指定的留學服務機構辦理簽證申請、機票預訂等事項,并領取《報到證》。
3.派赴非英語語種國家的留學人員進行相應語種培訓并頒發培訓證明。
四、派出與管理
(一)2020年6月和11月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分別保留至2021年5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擅自放棄留學資格者,五年內不再接受其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
(二)對留學人員的管理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派出前,留學人員須按要求簽訂《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辦理護照、簽證、《國際旅行健康證書》,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預訂機票等派出手續(具體請查閱《出國留學人員須知》)。
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辦理國家公派留學獎學金專用銀行卡(詳見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
(三)按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規定,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后十日內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等材料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到手續后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四)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學校及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學成后應履行回國服務義務,回國之日起三個月內應到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登記回國信息。
(五)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國外管理工作采取“導師負責制”,派出研究生的國內導師在研究生派出期間負責與其保持學術方面的聯系,派出研究生應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向導師匯報學習及學位論文研究進展情況,并按時提交階段性學習研究報告。
(六)國家留學基金委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學業進展進行年度復核。復核范圍為正在國外學習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享受外方資助學費和生活費及政府互換獎學金的博士生暫不納入年度復核范圍),復核形式為網上在線審核。復核對象及其國外導師分別在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管理信息平臺上傳報告表及導師評價意見,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復核。通過復核的,繼續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七)留學人員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聯系方式
校內聯系人:孫麗明
聯系電話:0731-88822824
辦公地點: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研究生院樓D棟406)
我校2020年公派研究生項目QQ群:895419805
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2020年3月25日
相關網址:
1、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專欄網址:
h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60
2、湖南大學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專欄
http://gra.hnu.edu.cn/gjjl/gjgpyjsxm1/tzgg.htm
相關下載
1、湖南大學2020年創新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表
2、湖南大學2020年創新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推薦匯總表(學院用)
3、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
4、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國內導師推薦信模板
5、湖南大學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學習計劃書(2020版)
6、創新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材料要求
7、申請材料清單確認表
8、有關國別申請、派出注意事項(研究生類)
創新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校內申請材料清單
順序材料內容
1湖南大學2020年創新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表
2邀請信/入學通知書復印件
3國外導師/合作者簡歷復印件
4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5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6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7外文學習計劃復印件
8成績單(自本科起)復印件
9國內導師推薦信(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需提交)
10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需提交)
本文關鍵詞:關于做好2020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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